为加强开放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开放实验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守则。
1.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学生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开放实验室的有关规定,必须自觉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严格遵守开放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违规者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教育,并有权停止其实验。
2.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写出预习报告或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无预习报告(实验方案)或预习报告(实验方案)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并作违规处理。
3.进入开放实验室时,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卡(或其它形式)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登录,按照管理系统或教师安排的位置进行实验。
4.开放实验的项目,包括规定的实验项目、自选实验项目、课程设计项目、工程训练项目、毕业设计项目、科研项目等。
5.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严格按照实验室的规定和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如发现仪器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值班指导教师处理。
6.实验中学生不得随意调换或拆卸实验仪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仪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仪器设备者,应按规定酌情赔偿,并作违规处理。但对于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应尽量自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请指导教师知道。
7.对规定的实验项目,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实验的基本要求,但在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外,鼓励学生增加实验内容,或自行设计实验,有创意者,可额外加分。
8.实验中必须如实记录实验数据,按时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结果;实验完毕,必须切断自己实验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并整理好实验桌面上的仪器设备,将个人物品和废纸杂物带离实验室。
9.实验室内不得乱扔杂物、纸屑,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文明整洁。
10.实验期间不准将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带入实验室,不得玩游戏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严禁修改、删除、复制计算机的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一旦发现将作违规处理。
11.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所有违规均将由管理教师记录在案。如果一个学期内累计违规达到2次或2次以上者,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者将取消本学期该实验课程的考试资格。
湖南文理学院电气信息基础实验室
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