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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建制

中心建制

实验室(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管理、协调示范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实验教学改革工作。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和总帐管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示范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实验室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各实验分室、实验人员和实验设备,打破专业和实验分室界限,由实验室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实验室改革思路与建设方案,实验室由原有管辖14个实验分室逐步整合成四大实验教学平台。即:基础电工实验平台、基础电子实验平台、系统集成实验平台和研究创新设计平台。以利于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特点的学生实现三个能力层次的培养。

各实验分室的物品、仪器设备均由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这样有利于实验教学的整体安排,有利于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其中心建制结构图如下